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是指通过特殊专业的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主要描述宝石玉石的重量、颜色、透明度和切割状标准,划分珠宝的级别,鉴别珠宝的种属,检测真伪,并出具鉴定证书的专业人才。
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英文缩写CGC),又称国家注册鉴定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从事珠宝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通过后,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用印的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国家对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每三年注册一次,其间质检师必须一直从事与珠宝玉石质量检验有关的工作,并接受一定课时的再教育,以确保其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最新的质量检验技术,保持较高的专业水平。
考试时间:
考试每两年一次,一般在7月初进行。单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考试科目:
《宝石学基础理论及有关法律法规》、《宝石学专业知识》、《宝石鉴定》、《钻石鉴定与分级》。其中,前两门科目为理论考试,闭卷笔试;后两门科目为实践考试,需要考生使用仪器实际操作。
报考条件:
1、取得珠宝玉石(含地质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珠宝玉石鉴定检验工作满5年;或非本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或非本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或非本专业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半年;或取得非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受聘担任珠宝玉石(含地质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
6、取得国外有较大影响的珠宝玉石检验的鉴定考试合格证书。
申请认定条件:
申报条件申请参加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认定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目前在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岗位上工作;
(二)1993年12月31日以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本人系获得省(部)级珠宝玉石专业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或在省(部)级以上刊物至少发表过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珠宝玉石专业论文两篇, 或有重要珠宝玉石专业著作、译著(国家正式出版物);
(四)连续从事珠宝玉石质量检验专业工作满五年,或累计满十年。